其他灾害预警9月18日沙县区人民防空

沙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于年09月18日10时51分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规定,区人防办定于年9月22日上午09时,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试鸣警报信号识别方式:第一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为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连续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为一长音,连续3分钟,每次警报间隔时间为5分钟。

(信息来源:国家预警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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