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原标题:“逍遥镇胡辣汤”理亏在哪儿
近日,“逍遥镇胡辣汤”所引发的商标维权风波屡上热搜。不少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贩,突然被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逍遥镇”商标权,这被质疑是“敲竹杠”,成名后“收割”。11月21日,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说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争议1
“放羊式”诉讼维权合法还是非法?
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11月16日,河南省焦作市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商户称,其因店铺名称使用了“逍遥镇”被指侵权,收到了法院传票。“逍遥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注册商标。该协会起诉商户,要求要么入会每年交元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要么赔偿3万元到5万元。随后,河南多家媒体报道称,河南焦作、安阳、濮阳等近百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扎堆起诉。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商标分类的第29类中拥有“逍遥镇”商标,对应的商品为“胡辣汤”,其次在第43类等商品和服务中,该协会也申请注册了该商标。29类“逍遥镇”商标注册公告于年6月21日,经过一次续展,专有权限自年6月21日至年6月20日。
此事引发争议后,不少人质疑,该协会注册“逍遥镇”商标后,故意“放羊”十八载,等到“逍遥镇”商标名气渐大,再“收割”。对此,知名知识产权律师马东晓认为,“从法律角度,权利人随时可以主张权利。”不过,马东晓指出,胡辣汤事件的重点并非涉事协会的起诉方式,而是其权利基础,即商标权本身。
争议2
胡辣汤协会注册“逍遥镇”有理还是无理?
据大河报报道,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于年,其主管单位是逍遥镇政府。不过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协会成立登记日期为年11月8日。中国商标网显示,“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申请于年1月15日,注册公告于年6月21日。
逍遥镇有关负责人此前向媒体称,协会早在成立之初,就经历了一场“维权风波”。当时,“逍遥镇”的商标被郑州市的一位市民抢先注册。发现这一情况后,为了保护好“逍遥镇”的金字招牌,逍遥镇政府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极力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最终,在多方奔波之下,逍遥镇方面支付给对方15万元费用之后,“逍遥镇”商标归属逍遥镇。
在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看来,“逍遥镇”这一商标的性质,是此次维权冲突的症结所在。澎湃新闻注意到,实际上,逍遥镇若注册为“地理商标”,并无法律障碍。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其中未对乡镇地名进行限制。
在马东晓看来,抛开地理商标和普通商标之别不说,单就“逍遥镇”作为一个地名,当初曾由一个个体进行了商标注册,本身有抢注之嫌。因为申请者“明显是把一个公共地名据为己有”。而胡辣汤协会通过转让取得该商标,同样不能避嫌。
争议3
餐馆使用“逍遥镇”有错还是无错?
刘凯律师认为,被诉商家使用“逍遥镇”之名销售胡辣汤,“可能更多是作为小吃名称或者地名使用该名号,并不是将‘逍遥镇胡辣汤’作为普通商标来使用。因此,不存在商标侵权的问题。这类似如‘沙县小吃’的商家也是当其为一个地理名称在使用,而‘沙县小吃’确实是地理商标,‘逍遥镇’商标却是普通商标。”马东晓也认为,使用“逍遥镇”胡辣汤名称的商家,很可能因为是“善意的描述性使用”,而不构成商标侵权。
11月21日晚,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通报,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该中心在情况说明中称,今年4月,“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品牌保护工作。在与焦作等地经营户对接中,“因沟通不充分、方法简单急切、服务培训流程操作性不强等原因,部分经营户不能理解支持,情感上更是难以接受,进而引发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