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活起来

本文转自:三明日报

本报讯7月5日,沙县区在夏茂镇俞邦村举办深化“地票”“房票”改革试点启动仪式。活动现场,俞邦村与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三明沙县区夏茂镇俞邦村战略合作协议书》,并向村民代表颁发了“地票”“房票”。

所谓“地票”“房票”,是指把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使用价值折算成票面价值,以“票”的形式发给农民,具有置换、流转、质押、收益分红等权能。此次俞邦村共发放“地票”36户.6平方米、“房票”61户,“地票”票面面值为每平方米元,“房票”票面面值为每年每平方米元。

仪式上,村民俞其金拿到了“房票”,当即决定将其交由村里统一流转。“有了‘房票’,相当于农村房子也有房产证,不仅可以用来贷款,还能将‘房票’交由村里统一管理、出租,增加一些收入。”俞其金说。

这是我市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又一次有益探索。以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为重点,着力突破确权赋能、流转交易和产权融合等关键环节,激活市场、要素、主体,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沙县区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近年来在探索农业农村改革方面成效显著。围绕《三明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大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沙县区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国试点,深化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以“地票”“房票”为载体,探索“村集体+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公司”发展模式,引进第三方公司,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形成沙县小吃、红色研学、文旅康养等多样业态,切实促进了村民、村财“双增收”,从而赋能乡村振兴。

“以前向农户租赁土地和房子,需要一家家去谈价格,比较麻烦。现在由村里统一管理农村闲置土地、住宅,不仅办事效率提升,还充分利用了乡村资源,有助于集团更好地进行景区经营。”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振海说。

目前,俞邦村共与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约盘活利用“地票”宅基地33户、“房票”农房24户,已完成瓦窑民宿项目建设并开始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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