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沙县纪委县监委对金沙县西洛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站原副站长刘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建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资金,在棚改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涉嫌贪污罪、受贿罪。 刘建华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敬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金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建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刘建华简历 刘建华,男,汉族,年11月生,贵州金沙人,大专文化,年12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2-.02 任金沙县西洛乡村镇规划建设站工作员; .02-.10 任金沙县西洛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站工作员; .10- 任金沙县西洛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站副站长(其间:年4月被抽调至金沙县西洛街道棚改指挥部工作)。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韦依
编审 王璐瑶 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