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8号
年3月18日晚,漳州市漳浦县在落实重点人群筛查过程中,发现一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3月19日漳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决定在漳浦县官浔镇有关区域划定封控区、管控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3月19日)起,将官浔镇西北村龙浦路60号划分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确需外出的须经村(居)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二、即日(3月19日)起,将官浔镇西北村龙浦路50号、52号、52-1号、54-1号、54号、56号、58号、62号、68号、88号、90号、92号、94号、96号、98号、号、号;下石19-5号、19-6号、19-7号、19-8号、19-9号、19-10号、号、号及赵厝村新楼63号、63-1号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原则上落实“居家隔离”。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
三、封控期间,请封控区群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排查等相关措施,服从镇村统一组织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四、倡导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开漳浦,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