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三明各地陆续调整
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三元区
关于调整三元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为统筹做好三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即日起将我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全区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宗教场所、影剧院、网吧、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错峰开放。
2.酒吧、KTV、台球室、游艺(戏)厅、桑拿浴室、足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解除餐饮单位同一时间段只能容纳一桌客人,且不能超过10人用餐限制。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同时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其他人员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不邀请正在医学健康管理的人员参加。
4.各类会议、演出、论坛、讲座、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业余训练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由主办方在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开办。
5.全区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三码联查”,测体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广大市民要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6.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三元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4月8日
沙县区
关于调整沙县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全区景区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灯光秀、水幕秀、喷泉秀恢复播放,铁路公园观光小火车恢复运营,各乡镇圩场恢复开放。
2.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桑拿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3.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10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在同一时空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4.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开办。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全区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广大市民要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特此公告。
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4月6日
永安市
永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市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全市图书馆(书店)、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电影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宗教(民间信仰)等各类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
2.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10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在大厅举办、承办宴席、聚会不得超过50人。
3.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线下培训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办,由行业主管部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4.KTV、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全市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居民朋友们,要积极进行加强免疫,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4.当前,国内疫情仍然严峻复杂,逐步放开社会面的疫情管控措施不等于解除防控,广大市民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