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关于做好年督查激励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督函〔〕号)要求,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县综合评审,提出拟督查激励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5日,自年1月12日至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财政部
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