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长沙县向共享单车摆放乱象执法亮

天气宜人的周末

和家人朋友骑着共享单车去郊游

感受着迎面扑来的风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

一路上欢声笑语

是再惬意不过的事情

然而当真正准备用车的时候

却是这样一番景象

共享单车遍布星沙的大街小巷

以其低碳环保的优势

逐渐成为最热门的短途代步工具

但随着共享单车越来越多

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乱停乱放、阻碍通行

等不文明现象日益突出

单车这样乱停乱放,又难看又影响我们正常通行,怎么办呢?

别担心,对于共享单车摆放乱象,我们“放大招”了!

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下列妨碍交通的不文明行为:……(六)互联网车辆租赁运营企业向社会投放共享交通工具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据条例将互联网车辆租赁运营(共享单车)企业管理职责纳入监管执法范畴。

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长沙县东七路与特立路交汇处西南角人行道时,发现该处投放的某互联网车辆共享单车、助力车摆放不齐。其中2辆助力车压在人行道盲道上,3辆助力车和2辆单车停放在机动车辅道上,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拍照取证。

▲摆放混乱、影响交通秩序、有损市容

经查,这些共享单车、助力车均由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租赁运营,现场车辆整体摆放混乱,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随即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此公司,要求其派人来现场配合调查。

目前,该互联网车辆租赁运营企业因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我局依据《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互联网车辆租赁运营企业向社会投放共享交通工具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元整。

据悉,此次为全市首例依据《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互联网车辆租赁运营企业向社会投放共享交通工具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进行处罚的案例。

《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共计5章37条,从倡导、遵守与禁止三个方面对市民文明行为进行引导、规范和保障,本条例旨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要求,引导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行为文明是一种美德,通过立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倡导和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促使公民的文明素养和公德之心与日益丰裕的物质生活相匹配。

划重点啦!

哪些不文明行为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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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文明并不是喊口号,

而应该一以贯之落到实处。

我们在享受共享单车带来的出行便利的同时

也应做到文明有序出行和停放

共享单车租赁运营企业

也应落实共享单车管理工作

为文明城市建设共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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