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明中院
扫黑除恶
务必“打财断血”
穷尽一切办法找出可供执行财产
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7月1日,在省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沙县法院开展“亮剑八闽——扫黑除恶利刃行动”,近60万网友围观。
现场直击
吹响号角整装待发
执行干警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见证人员整装待发
本次执行行动由沙县法院副院长高锦状带队,共出动干警26人,警车5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检察官全程见证执行,县委政法委、纪委监委亦派员监督执行。
沙县法院副院长高锦状为执行干警作动员讲话,县政法委副书记徐宏发布行动指令。
查询房产线索
年11月,被执行人李某因在缓刑考验期间参加恶势力团伙,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与前罪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其中,罚金刑部分李某仅履行了三万元,剩余部分未履行。
为确保“黑财”应查尽查、应扣尽扣,本次执行行动的第一站,执行法官先到沙县不动产中心查询、查封被执行人李某的房产、林权。
执行法官现场查询被执行人房产信息
经查询,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房产、林权,也没有车辆,只查询到银行存款尚有四百余元。执行法官表示,已经对该笔存款进行冻结。
在执行此类案件中,沙县法院秉持着掘地三尺“打财断血”的工作理念,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机会。
采石场调查
执行队伍来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曾经垄断石料运输的采石场进行调查,了解现况。
该案件的受害人表示,被执行人李某以胁迫手段,不准运输石料的货车司机进入采石场,不让货车司机运输石料。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净化了采石场运营环境,有利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到司法所了解情况
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李某户籍所在地的高砂镇司法所后,执行法官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询问李某家属目前情况。
了解完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执行干警们前往李某母亲家中。
入户调查
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家中实地了解其财产状况和家庭情况,根据前期查控得知,李某本人目前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其父亲过世,家庭较为困难,遂通过劝导的方式让其家人帮助李某缴纳罚金,推进案件的执行。
听听他们怎么说
沙县人大代表
黄木英
此次参与执行行动,让自己切身感受到法院“打财断血”的决心和力度,更体会到执行工作的不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希望今后扫黑除恶工作能够常态化。
年以来,沙县法院共受理涉恶执行案件20件,办结17件,结案率85%,执行到位金额36.94万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人,限制高消费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