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和明溪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我市首批集中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基层法院。
为确保管辖衔接工作顺利进行,5月24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明生带领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到沙县法院、明溪法院调研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为沙县法院、明溪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揭牌。
▲三明中院副院长曾明生,沙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乐荣光为沙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揭牌。
▲三明中院副院长曾明生,明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建兴为明溪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合议庭揭牌。
揭牌仪式上,曾明生副院长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沙县法院、明溪法院在今后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驾护航;二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塑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三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改革,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四要推动创新创业创造,主动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
揭牌仪式后,三明中院分别在沙县法院、明溪法院组织召开座谈会。沙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等单位代表参加座谈。沙县法院、明溪法院汇报了今年5月1日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两级法院及相关部门就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审理及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曾明生副院长对沙县法院、明溪法院迅速投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强调:一要严格保护,统一赔偿标准,强化证据规则适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司法惩处力度。二要平等保护,强化对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外知识产权平等保护。三要快速保护,推行要素式审判、审执联动、区域合作共享和智能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四要协同保护,推进系统上下联动,内外多元共治,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文稿:民四庭
原标题:《三明中院到沙县法院、明溪法院调研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工作》